查看原文
其他

失独花甲老人遭遇车祸,援助律师协助调解成功

李颖杰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2024-08-25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李颖杰 律师



案情简介


何某,男,1956年出生,四川省某县人,2018年来沪打工,2019年7月8日下午,何某在黄浦区龙华中路鲁班路口正常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被骆某驾驶的内蒙古牌照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撞倒,该事故经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骆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何某无责任。


事发后何某自行前往医院治疗,并多次与肇事车辆驾驶员骆某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骆某除向何某支付1万元外,不愿意再承担其他损害赔偿责任,何某万般无奈之下,于2019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中心指派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李颖杰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指派后,律师立即在律师事务所约见了何某,何某向律师讲述了事发当时的情况及后续索要经济赔偿的过程,希望律师能够通过诉讼或者调解的方式取得赔偿。律师在与何某的沟通过程中还进一步了解到,前不久何某的儿子因意外过世,目前何某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孙子在上海靠打零工艰难度日。


了解了基本案情及受援人何某的家庭背景以后,律师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律师发现:



1)肇事车辆并没有投保交强险及其他商业保险;2)肇事车辆的车主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且两人均非上海户籍;3)肇事车辆在肇事后自行驶离,并没有被交管部门扣押。

面对以上情形,律师初步判断,如果不能有效联系到肇事车辆驾驶员及车主,后续何某获得损害赔偿的不确定将会很大,随后律师尝试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记载的肇事车辆驾驶员骆某的电话号码联系骆某,但电话无法接通,此后黄浦区人民法院根据律师调取的信息,向骆某及肇事车辆车主王某的户籍地址寄送了起诉材料。

此时新冠疫情突然爆发,诉讼文件的送达反馈和法院调解及开庭的安排都不可避免受到一定影响,受援人何某在四川家中焦急等待案件进展,受援人何某从2019年底申请法律援助直至2020年7月法院开庭期间,多次催促律师尽快推进案件进展,并不时表露出焦急、埋怨的情绪,律师在此过程中首先安抚何某的情绪,其次积极联系法院跟进诉讼进展,再次继续尝试联系肇事车辆驾驶员,但一直进展不大,在这一过程中受援人何某的情绪一度比较激动,每到此时,律师一方面多次向何某如实讲解诉讼程序规定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及疫情对诉讼进程可能造成的实际影响,另一方面律师继续尝试与肇事车辆驾驶员取得联系。

此时,作为律师我对于本案的前景并不乐观,首先,本案肇事车辆并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作为事故受害人的何某少了一个重要的获赔渠道;其次,本案车辆系外地牌照,车主及驾驶员均为外省市户籍人员,又恰逢此次疫情影响,相关人员是否还在上海工作、是否能联系上、是否能出庭应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旦诉讼文件无法送达肇事车辆驾驶人及车主,亦或送达后肇事车辆驾驶人及车主未出庭,都将造成本案诉讼过程的拖延及将来执行上的困难。经过不懈努力,律师终于在开庭前打通了肇事车辆驾驶员的电话,律师首先对于肇事车辆驾驶员愿意积极、坦诚面对本案表示感谢,并向其转达了受援人何某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意愿,2020年7月22日开庭当日,作为本案被告的肇事车辆驾驶员和车主均准时来到黄浦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

庭审过程中,受援人与肇事车辆驾驶员及车主在具体赔偿金额问题上相持不下,此时律师多次单独与双方分别沟通斡旋,最终达成由肇事车辆车主再赔偿受援人何某8000元调解方案,何某当庭收到肇事车辆车主转账支付的调解款8000元。

原本本案就此案结事了,但令律师颇感意外的是,在走出法庭之后受援人何某拉住律师,硬要塞给律师800元作为酬谢,律师拿起这800元钱毫不犹豫地塞进了何某的裤兜,并向何某表示:首先律师对何某的一片心意心领了,非常感谢何某对律师工作的认可,同时律师再次向何某讲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并一再向其表示法律援助不能收取受援人任何报酬。

在与受援人何某一同走出黄浦区人民法院的时候,律师留意到何某饱经沧桑的眼眶湿润了,在延安东路黄陂南路口与何某握手话别后,律师不禁回想起刚才在陪同受援人何某过法院安检时候的一幕:由于疫情影响,现在当事人来法院办事都需要出示健康码,否则不能进法院,何某没有健康码,尽管在开庭前律师一再提示何某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才能进法院开庭,但尴尬的一幕还是发生了,何某使用的是一部老式手机,很卡,信号也很差,律师帮助何某在炎炎烈日下,前前后后忙活了二十几分钟才设置好了健康码,这才顺利进入法院开庭,期间不时有其他来开庭的群众对何某讲:“早点喊侬小人帮侬弄弄好再过来嘛……嗰侬要弄到啥晨光去了……”此时律师心中突然涌起一阵酸楚,何某花甲之年丧子,独自带着两个小孙子艰难度日,又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是苦瓜地里种黄连,苦上加苦,作为法律援助律师,能够为像何某这样的弱势群体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这时绿灯亮起,律师紧赶几步从延安路高架下穿过马路,一抬头,律师倍感今天的天空分外的蓝,当然,上海的天空一直都很蓝。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律援助律师以“耐心细致”为工作方式,以娴熟的业务技能和无私的敬业精神,不辞辛劳,多方斡旋,最终使得受援人取得了经济赔偿,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负责,及时为受援人指派律师;交管部门配合律师调取案件相关材料;人民法院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均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及扶助,不仅令受援人满意,更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显著的制度优越性。



今日推荐

民间借贷的诉讼实务指南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保险代位求偿权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作为交流学习之目的使用,文中观点不代表本所立场,亦非作者的正式法律意见。本文系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原创文章,转载请完整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
点击“阅读原文”,登录邦信阳中建中汇官网了解更多资讯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